整治方案

时间:2024-05-24 22:36:52
关于整治方案3篇

关于整治方案3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整治方案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整治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这一核心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重的方针,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源头和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合力运用科学监管,综合治理的方法,聚焦重点,强化措施,进一步在全县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促进医疗广告市场健康发展为目标,提高监管效能,落实整治措施;以深入推进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为工作重点,对当前医疗广告发布活动中存在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进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

(二)工作任务

1、加强和做好医疗广告监测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类别医疗广告发布行为的监测工作,扩大监测范围,特别是各主要传播媒介、互联网、印刷品、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墙体、车体、公交站牌等公众视听媒介的医疗广告监测和巡查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医疗广告发布动态信息和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医疗广告监测工作的预警作用。

2、进一步加大医疗广告监管力度。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健康安全的医疗、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医疗广告作为监管重点,下大力气进行治理,促进我县医疗广告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3、大型门户网站、视频类网站、网络交易平台、搜索类网站及医药类网站广告的监测和监管,配合相关部门从严从重查处网络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案件,制止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商业欺诈行为,促进我县互联网广告市场健康发展。

4、继续落实对假借下乡、义诊、专家会诊、科普宣传、公益慈善活动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广告的监管工作,进一步清理整顿滥用“红十字”、“军队”标识的行为,严厉打击以政府机关等类似名义推销假冒伪劣商品以及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广告行为。

5、认真开展对以新闻报道形式和利用医药资讯专版、健康资讯节目发布医疗广告行为的查处工作,以及短片等形式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监管工作,保持惩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高压态势,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案件查处并举,严厉打击各类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虚假广告行为。

三、整治工作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局将会同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完善监督体制,提高监测效能,健全监督、查处一体化工作机制,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典型虚假医疗广告案件。要积极推进广告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跨区广告案件交办、转办、移送、协查、通报、督办机制。

(二)县卫生局要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的广告发布行为的监测、监管工作。严格遵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审核、出具《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对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或擅自乱改核准内容进行广告宣传的,一经查实依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或者移送工商行政机关处理。各单位要主动协助、配合工商行政机关开展医疗广告日常监管、专项整顿、调查处理工作,及时通报医疗广告监测结果和违法违规医疗广告发布线索、案例。同时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对无证行医、冒用医疗机构和盗用专家名义、医疗机构对外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及时通报有关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内部负责对外宣传的部门要严格规范广告刊播行为,及时通报媒体广告存在的带有倾向性和普遍性的虚假违法广告突出问题,卫生部门与公安、监察、纠风等部门密切协作,将虚假违法广告列为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单位的监督检查,对疏于监管、执法不严等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

从4月27日至5月10日,各医疗单位制定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治理整顿工作,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二)、检查整顿阶段

从5月11日至8月10日,对辖区内各单位的医疗广告进行全面检查,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三)总结验收阶段

从8月11日至8月30日,对全县治理整顿工作检查验收,将整顿结果向市卫生局报告,并接受省市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的联合抽查。

五、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实施

县卫生监督所、各医疗单位要自觉站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政府形象信誉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要强化执法监管、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管措施

各单位要继续完善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工作机制,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定期公布监测数据,对违法的医疗广告予以警告和曝光。要加强广告案件监测和查处的配合工作,加大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并严格督办各类广告违法案件,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经营、违法发布虚假广告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严厉惩治。要进一步完善广告综合治理机制,加强联合督导检查,落实属地监管职责,调动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及联动积极性,形成联合执法、协作监管的氛围,增强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三)加强宣传教育,构建长效机制

通过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探索和建立科学监管的长效机制和服务平台。注重并加大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扩大整治工作影响力,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典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使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告虚假宣传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结合整治工作任务,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办案经验交流,协作监管机制的健全;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执法监管机制,有效解决整顿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共同做好我县医疗广告市场监管。

整治方案 篇2

各有关企业:

为防治大气污染,营造舒适和谐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宁波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临港工业特点,计划开展有机废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为规范整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提升企业生产工艺,完善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有机废气的排放,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切实提高污染控制水平,努力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物

排放强度,实现有机废气排污总量的减少。

(二)借鉴国内外有机废气治理经验,有重点的指导,整体推进有机废气整治工作。

(三)环保部门强化执法,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环境管理能力;企业作为治污主体,需加大投入、改进工艺和提升废气治理装备,进一步减少有机废气排放量。

三、范围和目标

(一)整治范围:化工、涂装行业和其它产生恶臭的单位。

(二)整治目标:通过推行清洁生产、提升装备水平,有效控制有机废气排放量。 年底前完成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敏感区域企业臭味治理工作; 年 月底前完成涂装行业废气污染的收集和治理工作; 年 月底前完成化工企业有机废气的收集和治理工作。

四、整治要求

各企业要制订《有机废气收集和治理实施方案》,扩大无组织有机废气收集面,进一步提高处理效率。

(一)大幅削减无组织废气产生量。具体措施包括:对生产过程排放的有机废气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开展车间地面和管道改造,消除跑、冒、滴、漏现象;化学品装卸应在密闭条件下进行,不能密闭的应安装集气罩进行收集和处理;易挥发化学品储罐改为浮顶罐,无法改造的要安装废气回收处理装置;槽罐车灌装过程应采用密闭操作或安装废气回收处理装置。

(二)各企业要根据有机废气特点选择合适的废气处理设备,进一步提高处理能力和效率。鼓励使用活性炭纤维吸附、等离子有机废气净化、生物消解以及使用高温氧化等处理技术;废气处理设施必须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环保部门批准;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建立气体治理设施运行台帐;废气产生企业必须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依法加强有机废气(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污费征收。

(三)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过环保部门检验,并符合下列条件:污染防治设施的处理效果达到设计标准;各项技术资料和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污染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

(四)淘汰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现阶段要求淘汰老式热风循环烘干设备、烘房、敞开式离心机,其它烘干设备和离心机尾气须接入废气处理设备,并做到达标排放。

(五)排放恶臭气体的企业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周围环境受到污染。措施包括:禁止在居民区新建排放含有毒(恶臭)废气的项目;对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等产生恶臭的部位进行加盖和收集处理;在敏感区域安装臭气在线监测设备以实现全时段监控。

整治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XX】160号、《关于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食【XX】193号)和河北省《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冀食药监食【20xx】51号),市药监局及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xx市20xx年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xx县辖区内的所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以下简称学校食堂)。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提高食品安全设施配置水平,规范食堂加工制作行为,从源头上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三、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校长(负责人)负责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学校对托管食堂、承包食堂、供餐单位是否有准入制度,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使用的食用油是否符合《xx市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管理规定》要求。大众食品采购是否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有无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制品、火锅底料、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四)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重点检查是否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五)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是否定期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孽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烧熟煮透,学生餐菜谱设置能否避免风险菜,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六)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是否明白应知应会岗位卫生知识;工作时是否穿有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长指甲、戴首饰;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七)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五专”(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20xx年4月至6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4月—4月底) 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进行自查,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卫生、健康证明、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二)整改阶段(5月—5月底) 教育局主管股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化所要对各类学校自查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发生过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要进行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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